《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发布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 2025-06-16 | 次浏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指南》,现予发布。
本指南制定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药物临床试验应当在具备相应条件并按规定备案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2019年12月1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开始施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同时上线。根据《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要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在备案平台填报上一年度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总结报告。
本指南的主要目的是为统一年度报告填报格式,规范填报内容,保证填报质量,为临床试验监督管理提供客观、准确、高质量数据,核查中心在总结了既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本指南,用于已备案的机构在备案平台上填报年度报告,以明确撰写和提交年度报告时需要考虑的要点。
年度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对上一年度机构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总结。内容应从组织管理体系建设、人员培训情况、文件体系变更情况、质量控制实施情况、伦理委员会、接受境内外检查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等七个方面阐述。
年度报告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机构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能涵盖上一年度药物临床试验相关的所有工作,确保能够根据年度报告对机构工作进行掌握和评估为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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