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ort(中国体育):处罚丨深圳某公司因提供虚假数据骗取药品临床试验许可被罚55万元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 2025-03-02 | 次浏览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粤药监药罚〔2025〕3001号),深圳某公司因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提供虚假数据、资料骗取临床试验许可,被处以55万元罚款。这一案例再次敲响了药品研发合规性的警钟,也为行业内的企业提供了深刻的警示。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12月22日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了药品“********”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许可申请(受理号CXSL*******),随上述申请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单次静脉注射给予荷瘤NOG小鼠的组织分布试验总结报告》及《荧光定量PCR检测*******在NOG荷瘤小鼠体内分布的方法验证总结报告》均系在没有实际实施临床前试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伪造。
处罚依据: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骗取临床试验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医疗机构制剂许可或者药品注册等许可的,撤销相关许可,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药品研发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任何环节的造假行为都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本案中,深圳某公司因提供虚假数据被处以55万元罚款,不仅经济损失巨大,还可能面临信誉受损、市场禁入等更为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