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被暂停销售药品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 2024-07-30 | 次浏览
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惠祥医药连锁(山东)有限公司、山东明力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上述三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阚金剑)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惠祥医药连锁(山东)有限公司、山东明力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上述三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附件:济南福仁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惠祥医药连锁(山东)有限公司、山东明力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