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体育:15条举措!海沧区发布生物医药产业新一轮支持政策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 2024-12-06 | 次浏览
(三)对创新药(含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品和中药及天然药物,下同)完成临床前研究并获得临床批件或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完成I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Ⅱ期临床试验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给予200万元补助;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给予400万元补助。
(四)对改良型新药(含2类生物制品、化学药品、中药及天然药物,下同)完成临床前研究并获得临床批件或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完成I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Ⅱ期临床试验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并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给予150万元补助;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给予300万元补助。
(六)对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或临床有效性试验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或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仿制药品种(含3类生物制品、3类及4类化学药品和中药,下同),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补助。
(八)对引进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药品注册证书,企业首次实现产业化(获批后累计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经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认定,参照上述政策给予产业化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九)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取得注册证书且该产品首次实现产业化(获批后累计销售收入达20万元以上),按照类别每个品种分别给予20万元、8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十一)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药械集中带量采购,按中标总价的1%予以奖励,单个品种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实缴资本金1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企业,给予最多300平方米场地的租金全额补助;实缴资本金3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企业,给予最多500平方米场地的租金全额补助;实缴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的企业,实缴资本金每增加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租金补助面积上限增加100平方米,按实缴资本金给予相应承租面积的租金全额补助,单个企业每年租金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1500平方米。
本措施适用于从事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保健品、化妆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领域的研发、生产、流通、技术服务的企业和机构,为产业配套的核心零部件及关键原材料研发、生产企业,以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药品、医疗器械分类及界定规则,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分类标准适时调整。
本措施原则上可与省、市级政策叠加享受,但省、市级扶持政策由区级财政承担的部分,不可叠加享受;可按择优但不重复原则,享受由区级财政承担的各类补助和奖励资金。
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诚信手段骗取本措施扶持资金的,将依法采取措施予以追回。